襄阳知名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5971033899

网购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认——浅谈——离婚知识

网购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认——浅谈——离婚知识

 

网购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认 双方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十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该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在卖方住所地、买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中选择1处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不过,现实中,这种约定并不常见。 值得注意的是,网购纠纷中,许多卖方作为被告,常常以其曾在网页中明确告知“发生争议提交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买方对此未表示反对为由提起管辖异议,这种异议是不成立的。卖方在网页中贴出的告知属于格式条款,并未取得买方的明确同意,同时剥夺了买方依法维权时选择管辖地的权利,所以这种条款是无效的,不属于双方对管辖法院的约定。 但如果卖方向买方单独提示过该条款,买方也表示同意,这种条款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可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十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网购纠纷涉及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此类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确定网购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时,首先应当查明双方是否有约定交货地点。但是,网购平台为了规避交货地点的问题,往往会将买方填写的地址标注为“收货地址”,而非“交货地点”。若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约定了交货地点,则需根据交货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即“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到网购而言,实践中,卖方“包邮”的通常被认定为属于采用“卖方送货方式”,以买方所指定的收货地址为合同履行地,而卖方“不包邮”的,则被认定为属于代办托运,应以卖方发货时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网购纠纷诉讼管辖地并不是那么的清楚时,可以来华律网找律师帮忙维权。

襄阳知名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江平
执业证号:14206201010797443
联系电话:15971033899
电子邮箱:397360729@qq.com
QQ/微信:397360729
联系地址:襄阳市长虹北路118号中润云邦大厦五楼

技术支持: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