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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保存多久——厦门专业离婚律师

浅析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保存多久——厦门专业离婚律师

 

1、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保存多久对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保存多长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档案法的规定,对有价值的材料应该保存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十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9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1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2、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1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1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1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1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1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对申请材料保存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但可以参与《档案法》的规定处理。对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可以保存30年,保存30年后可以向公众开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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