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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职工往疗养所疗养地路费和伙食费如何处理题目给第3机械产业部地复函—协议离婚

财政部关于职工往疗养所疗养地路费和伙食费如何处理题目给第3机械产业部地复函—协议离婚

 

最近,你部所属新都机械厂来函询问企业职工往疗养所疗养地路费和伙食费如何处理地题目。我们意见,仍应按《劳动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疗养事业地划定办理。即:职工经批准到疗养所疗养地来回路费,属于因工负伤地,全部由企业报销;属于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地,510公里以内地,由职工本人自理,510公里以外地,原则上由企业津贴2分之1。职工在疗养所疗养期间地伙食费,可由企业适当给予津贴,最多不得超过伙食费地2分之1,如因身体衰弱或经济确实难题负担不起伙食费地,可酌量进步其津贴费,但不得超过伙食费地3分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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