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知名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5971033899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哪些情况答应变更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哪些情况答应变更抚养费

 

     热点推荐: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子女抚养费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不管是婚生子女仍是非婚生子女,法律中对他们都是一视同仁的。

     现实中,父母要是分开糊口解除对应的关系的话,该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是一分都不能少的。

     那么你知道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确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入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划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糊口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糊口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题目,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划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题目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详细情况判决。

     关于详细数额,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尺度支付: (一),有固定收进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进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进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进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进或同行业均匀收进,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答应变更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按照法律划定,关于子女糊口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公道要求。

     所以,只要拥有公道理由,非婚生子女还有权要求进步抚养费的给付尺度。

     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

     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变更情形,有增加和降低两种情况,下面将作分别先容: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情形《婚姻法》第37条第2款划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哀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公道要求。

     因此,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原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显著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跟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糊口水平的进步,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知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糊口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用度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合法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要求降低抚养费的三项情形相应的,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因为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往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在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实在属于确定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方法一样。

     此时需要参考一些实际的因素,如子女的糊口需要,父母的经济收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同等等,详细的内容大家可以从律师365为您收拾整顿的上述内容中入行了解。

     

襄阳知名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江平
执业证号:14206201010797443
联系电话:15971033899
电子邮箱:397360729@qq.com
QQ/微信:397360729
联系地址:襄阳市长虹北路118号中润云邦大厦五楼

技术支持: 管理登录 百度